魏启华(身份证号码370502********3210)、张华(身份证号码370502********3225)、盖旭焱(身份证号码370502********3233)、梁敬升(身份证号码230103********5135)、黄凤华(身份证号码370502********3223)、庞云忠(身份证号码370502********3254)、姚梅(身份证号码370502********0469)、张华英(身份证号码370502********3222)、董希文(身份证号码370502********3235)、魏松英(身份证号码370102********4549):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等规定,需对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进行追回。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短信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将直接从您在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后续领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自2026年7月起保留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直至全额抵扣完成。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
联系电话:0546-637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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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