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
碍
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之初心源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孙秉龙的劳动争议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4〕第377号仲裁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