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小象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了王誉霏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东劳人仲案字〔2024〕第596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在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仲裁庭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511房间)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