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民工朋友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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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各位工友你们好: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提醒大家:

一、干活前要先签订劳动合同

当您到工地干活时,首先要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不是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把干啥活、在哪干、工资怎么算、怎么发都写清楚,不能相信口头承诺,不能相信以工资太高要交个人所得税而少发的说法。劳动合同中,一定写清对方准确全称,单位要盖章,本人看好内容后再签字,签好后自己要留一份(不要相信对方说统一盖章等理由),如果不给发工资,对方就是您要投诉的欠薪主体。

二、正规工地都实行电子考勤

现在的正规工地都安装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行电子考勤,没有电子考勤的都不是正规工地,都有坑您的可能,您被欠工资的时候连干了多少活的证据也没有。

三、工资应该直接发给您个人

不管是谁找您来干活的,您的工资都应该由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直接打到您的银行卡上,而不是经过包工头或其他个人发放,更不能把银行卡交给别人,银行工资明细也是您的维权证据。

四、每个月工资下月必须发放

按规定,工资应该是每月一发的,考勤表和工资明细都应张贴公示并经您本人签字。说是干完后一起发的不能相信,说没要上账来没钱发的不能相信,说先给打欠条的不能相信。

五、自己注意留存好有关证据

万一被拖欠工资,就得靠您手里的证据了,比如:签订的合同、公示的工资和考勤、签字盖章的欠条、银行卡以前发钱的记录、签字盖章的工程量结算单据等,越多越好。

六、诚实守信的维护合法权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方拖欠工资是无赖行为,不是自己的钱也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参与包工头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受雇为讨要工程款作伪证等,这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发生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请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与雇用您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携带证明材料在用工所在地的相应部门投诉,具体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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